今年在王先生家的老房子,翻看他中学时的课本和磁带时,翻到一个姑娘写给他的书信,粉红色的信笺,笔迹清秀有力,看得出来是一个做事工整而细心的姑娘。

  书信的大致内容是讲现在的学习和自己对理想的向往,甚至没有一句喜欢。但是我知道那一定是一个女孩藏在心里,深深的喜欢。只有喜欢,才会不厌其烦的给一个男孩写信,和他讲一些可有可无的事情。那个时候一封信即便是一个县城也要一个多礼拜,一来一往就是半个月。我不知道那个姑娘是否经常有收到王胖的回信,但是这些信笺收藏到现在,至少王先生心里是这个姑娘的。

  两个青春期的少年,彼此藏着自己深藏不露的喜欢很多年,这真的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呀。

  当然,现在王先生都30了,大概率那个姑娘已经为人妻,为人母了。

  我遇到王先生的时候,他依然没有太多世俗的圆滑和事故,主要是因为穷。一个毕业几年的码农,不太会说很漂亮的话,家里没有房,自己没有存款。

  没有谈过几次恋爱,也没有很多的朋友,也没有太多宏伟的理想,他只是想找个喜欢的姑娘,早点有自己的小家,他愿意经常给她做他新学会的饭菜。

  我俩刚认识的第一天,经过一条小河边,我站在一个小草稞旁,站在那里看只剩下枯枝的蒲公英。

  其实我就是想站在那里看看傍晚的河,然后他发现我的针织衫上沾了一些小苍耳,他立马弯腰凑过来帮我把衣襟上的小苍耳给一粒粒的摘掉。我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,看他戴着眼镜凑我的外套上扒拉。

  我其实很不好意思,一个第一天见面的异性,突然靠我这么近,我连呼吸都不敢太用力,但是我也只能一动不动。摘完后他很自然的把手里的小苍耳扔到一边……

  我后来问他当时有没有觉得这种举动,唐突而冒昧,他说他完全不记得有这么个事情,我咋还记得?

  我后面想了一下,我之所以一直还记得,只是因为我在那一刻发现,我不介意他身体靠近我,且这种靠近不会让我有压迫感。

  而他早忘了,可能只是因为他觉得理所应当,而不是我们第一天见面,我们并不是那么熟悉,而且他突然凑到一个异性的面前,会让对方觉得尴尬不自在,这些他统统没有想过,所以他做的事情就像对待一个好久不见的老朋友。

  作者:舒蔓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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